为坚决打赢全县年底整体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就业扶贫工作,县委、县政府结合我县实际,于近期制定并印发了《长武县整体脱贫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奏出实效。
具体内容如下:
工作目标在管理巩固现有个扶贫公益公共服务岗位和企业爱心岗位(生态护林员个、特设公益岗位个,县城存量房搬迁贫困户安置岗位个,其他公益岗位个,企业爱心岗位个)基础上,新增扶贫公益性岗位个。到年底,按照“一户一人”、“一对一”双向选择、村内为主、就近就地的原则,安置贫困劳动力人,保证每个未脱贫户中有就业意愿且有就业能力的劳动者至少一人实现非农就业。
安置对象全县所有未脱贫户中有就业意愿且有就业能力的劳动者。原则上,男性年龄在16—6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16—50周岁之间,聘用到村级综合公益性岗位上岗的人员,各镇(办)可根据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在年龄上适当放宽。
岗位开发一村级综合公益性岗位1.开发数量:个
2.岗位职责:负责所在镇村环境卫生、森林管护、河道协查、道路养护、平安创建巡逻、农村公共设施管护、村级活动阵地管理、地质灾害点监测等一项或多项工作。
3.开发管理单位:各镇(办)
二镇辖事业单位、镇办移民安置点
及镇办存量房小区后勤岗位
1.开发数量:94个
2.岗位职责:负责镇辖事业单位、镇办移民安置点及镇办存量房小区门卫、保洁、保绿等后勤岗位工作。
3.开发管理单位:各镇(办)
三县城存量房搬迁贫困户安置岗位1.开发数量:个
2.岗位职责:负责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的保安、保洁、保绿等后勤工作。
3.开发管理单位:县人社局、国土资源局、各镇(办)、县级各有关单位
四中小学后勤岗位1.开发数量:80个
2.岗位职责:负责所在镇村中小学校保洁、保绿等后勤工作。
3.开发管理单位:县教育局
聘用上岗1.岗位征集
各岗位开发管理单位要对所需岗位进行全面调查统计,由各镇(办)负责将所需村级综合公益性岗位和镇辖事业单位、镇办移民安置点及镇办存量房小区后勤岗位的数量报送县人社局;
由县教育局负责将全县中小学校所需后勤岗位数量报送县人社局;
由县人社局负责根据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开发县城存量房搬迁贫困户所需岗位。
2.岗位分配
由县人社局负责对各镇(办)及县教育局报送的岗位数进行汇总审核、综合平衡,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审定后,将最终确定的开发任务分配至各岗位开发管理单位。
3.聘用上岗
各镇(办)、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根据分配的安置任务,按照村内为主、就近就地原则将岗位分配至村组、学校、单位,年11月15日之前必须全部聘用上岗。
各镇(办)要指导各村及镇属有关单位与贫困劳动力及时对接、双向选择,签订用工合同或协议;
县教育局要指导各中小学校和贫困劳动力签订用工合同或协议;
县人社局要根据县国土资源局提供的县城存量房搬迁户名单,在逐户核实适合就业劳动力情况后,将确定的安置对象分配至县级部分机关和事业单位,指导用人单位和贫困劳动力签订用工合同或协议。
各用人单位和贫困劳动力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一式四份,用工双方各执一份,各镇(办)、县教育局、县人社局作为合同鉴证机关留存一份,一份报县人社局备案。
在脱贫攻坚期内,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就业合同或协议一年一签,按照工作量大小,实行小时工资制,每小时报酬不低于14.8元,每月用工不少于40小时。
同时,由各开发单位统一为安置的贫困劳动力购买工伤保险。
资金保障公益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由向省市业务部门争取和县财政共同解决。
特设公益岗位、生态护林员岗位所需资金由县人社局、县林业局申请上级业务部门解决;
其他原有公益性岗位补贴按原渠道解决;
新增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工伤保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按每人每月元标准予以补贴。
县人社局负责汇总各开发管理单位实际用工人数及所需资金,经县财政局、县扶农办统一审核后,由县财政局按月将所需资金拨付至各开发管理单位账户,由各开发管理单位统一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缴纳工伤保险费。
管理考核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各镇(办)、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分别负责其所开发岗位的管理,各用人单位负责具体日常管理考核。
各镇(办)要统筹安排镇村级综合公益性岗位设置工作,按照环境卫生清扫、森林管护、河道协查、道路养护、平安创建巡逻、农村公共设施管护、村级活动阵地管理、地质灾害点监测等工作性质和任务量大小,统分结合、科学设岗,划分工作范围,明确工作任务,督促村委会对公益岗位安置人员建立日常考勤、考核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坚决杜绝只发钱不干活的现象发生。
县城存量房搬迁贫困劳动力原则上不安排在村级综合公益岗位。
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各中小学校用工情况的检查指导,督促各中小学校做好安置人员的日常考勤、管理和考核工作。
县人社局要强化对各单位县城存量房搬迁安置人员的管理,督促各用工单位做好安置人员的日常考勤、考核和管理,指导各镇办做好名特设公益岗位人员的管理、考核及补贴发放工作。
县林业局要做好全县名生态护林员的管理、考核及工资发放工作。
县委政法委、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要积极对接各镇(办),加快现有三级治安巡逻员、村级卫生员、农村公路管护员、食品安全信息员等岗位向贫困劳动力进行转换,力争在年底前各岗位贫困劳动力在岗比例达到60%以上。
来源:脱贫攻坚看长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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