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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联系相关单位,为大家归纳整理了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内容,希望帮助扶贫路上的大家及长武的老乡们对这些政策有所熟悉,各位乡党,有木有感觉到丝丝暖意!
教育扶贫政策◎学前教育阶段
1.学前一年免除保教费:为学前一年满5周岁的在园幼儿每人每年免除元的保教费。
2.生活补助: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每人每年发放元的生活补助,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生家长。
◎义务教育阶段
1.免除学杂费:按照小学寄宿制每生每年元、非寄宿制每生每年元,初中寄宿制每生每年元、非寄宿制每生每年元的标准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
2.免除书费:为初中、小学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3.免除寄宿生住宿费:为初中、小学校内寄宿学生免收住宿费。
4.营养改善计划:为初中、小学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每生每天4元的标准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5.生活补助: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元、初中每生每年元,充值到学生饭卡中。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1.免除学杂费:为具有普通高中国家正式学籍的学生每生每年免除学杂费元。
2.国家助学金: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特困生每生每年元、贫困生每生每年元,以资助卡的形式发放给学生。
◎职业教育阶段
1.免学费:为具有中职国家正式学籍的学生每生每年免除学费元。
2.国家助学金:为具有我县户籍中职国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学生每生每年发放元的国家助学金,以资助卡的形式发放给学生。
3.扶贫助学金:为具有中职国家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一年级学生每人一次性给予元补助,以资助卡的形式发放给学生。
4.生活补助:为具有我县户籍中职国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发放元的生活补助,以资助卡的形式发放给学生。
◎大学教育阶段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般贫困户每生每年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每生每年元,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由国家开发银行把贷款打到学生提供的大学账号。
2.交通费: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按照被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元一次性补助交通费。
3.“泛海助学行动”项目资助:当年参加高考的应届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且在国家统招计划范围内被正式录取的高考成绩排名全省前0名大学新生,省教育厅识别认定后,每人一次性发放0元补助,以资助卡的形式发放给学生。
健康扶贫政策篇新农合报销政策1.在镇村门诊看病,一般诊疗费全报。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90%以上。2.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年度报销额度比非贫困人口多20%。3.医院住院,免交押金,先诊疗后付费。4.医院住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较非贫困人口多10个百分点。5.新农合住院基本报销每人每年最多能报13万元。6.住院费用在新农合基本报销后进入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元。民政医疗救助政策7.门诊费用特困人员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救助50%。日常门诊救助每年最多元,重特大疾病门诊救助每年最多0元。8.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后,住院费用按救助对象类别,在年度限额内按比例救助。报销救助方式9.县域内就诊,凭合疗证、身份证、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证明等资料,医院“一站式”结算窗口直接报销(救助)。10.医院住院,出院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县政务大厅(或经办机构)按规定程序报销(救助)。
生态补偿政策篇政策名称: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办理依据:《陕西省林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农[]8号)
办理条件补偿对象:为公益林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公益林是指按照有关区划界定方案,经国家或省级林业、财政部门核查认定的公益林林地。
政策标准:中央财政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3元、地方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4.75元。
办理部门:县林业局、财政局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办理地点:县林业局
办理时限:申请或计划下达后30个工作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材料:林权所有人身份证号、“惠民一卡通”号、公益林界定书和公益林管护合同
办理流程:1、镇办工作人员、林业局技术人员现地核查;2、制定村组资金分配方案,并进行公示;3、各村组造发放资金花名册并进行公示;4、镇办审核汇总后报县林业局;5、县林业局向县财政申请资金并划拨至长武县农村商业银行;6、长武县农村商业银行将资金兑付到户,并将兑付结果进行公示。
主管部门:县林业局、县财政局
政策名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
办理依据:《陕西省林业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陕林计发[]号)
办理条件:生态护林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已列入当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居住区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二)年龄一般在18-60岁之间,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责任心强;(三)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政策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每名生态护林员,年管护报酬元。
办理部门:镇办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办理地点:镇办
办理时限:申请或计划下达后60天内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材料:1、个人申请书;2、生态护林员推荐表。
办理流程:"生态护林员选聘程序:
(一)公告。乡镇政府委托乡镇林业工作站在符合条件村组且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选聘资格条件、名额。
2、选聘范围、程序方式。
3、管护任务、管护报酬。
4、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5、其他相关事项。"
(二)申报。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向当地乡镇林业工作站申报,提交相关资料。
(三)审核。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乡镇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贫困状况、身体状况及岗位适应程度。
(五)评定。乡镇政府组成评审组,本着“脱贫、择优、公开”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的生态护林员。
(六)公示。乡镇政府对拟聘的生态护林员名单在行政村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聘用。按照生态护林员“县建、镇聘(管)、村用”的管理机制,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级林业、财政、扶贫部门审定后,由乡镇政府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等,并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主管部门:县林业局
异地扶贫搬迁政策篇住房面积标准:搬迁群众建房人均不超25平方米,以60、80、平方米户型为主,最大不得超过平方米。
补助标准:1、采取集中安置方式的,建房人均补助2.5万元、旧宅基地腾退复垦人均奖励性补助1万元、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人均补助2万元。
2、采取分散安置的,建房人均补助1.5万元、旧宅基地腾退复垦人均奖励性补助1万元。
3、搬迁对象中鳏寡孤独、残疾人等特困单人户和2人户,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县级政府按人均20平方米的标准,负责建房,纳入迁入地敬老院、养老机构等民政部门实现集中供养,有一定劳动能力的特困群众,实行交钥匙工程,提供最大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免费住房。
自筹资金标准:人均不超元,户均不超0元。
就业扶贫篇一、就业扶贫特设公益性岗位1、设岗对象:年全县97个贫困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三无”(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贫困劳动力。
2、年龄要求:男16-60周岁之间,女16-50周岁之间。
3、设岗数量:每个贫困村设岗2个。
4、岗位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元。
5、岗位职责:所在村的劳动、村级保洁、治安巡逻等工作。
二、免费职业培训1、培训范围:创业培训、手工艺品制作、家政服务、酒店服务与管理、电工、农业产业化(特色种植、养殖)等。
2、培训对象:男16-60周岁之间,女16-50周岁之间的贫困劳动力。
3、培训机构:长武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长武县职教中心、长武县学达技能培训学校。
4、补贴标准:对贫困劳动力参加免费就业创业培训,在镇内联村培训的每人每天给予20元的生活补贴,在镇办培训的每人每天给予30元的生活和交通费补贴,在县城培训的每人每天给予50元的生活和交通费补贴,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三、公益专岗(公益公共服务岗位)政策公益专岗概念: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财政拨款社会组织编制外新增或退出补充的服务性、辅助性就业岗位(即各单位的保安、保洁、保绿等后勤岗位),从业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负担。
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期限:脱贫攻坚期内。
补贴:不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
管理:政府推动,计划管理
招聘:每年分两次进行招聘。
四、创业扶持对于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优先安排免费创业培训,优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
扶持政策:
1、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2、贫困劳动力创办的经济实体取得法定证件、依法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创业贫困劳动力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并重点提供后续跟踪服务。
五、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对实现转移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元,具体标准以个人提供的公共交通票据为准,补贴对象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交通补贴,不得重复申请。
六、社区工厂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补贴政策
鼓励各镇办发展以扶贫开发为主要目的的社区工厂。社区工厂每吸纳一个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签订不低于一年期限劳动合同的,可向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社区工厂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不低于其员工总数1/3的,可向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申请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费、水电费补贴,最高不超过实际支出额50%,补贴期限两年。凡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社区工厂,贫困劳动力人数超过其员工总数1/5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优先办理,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社区工厂指各类企业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创业人员在移民搬迁社区或利用镇办、村集体的老厂房、学校旧址、农家庭院、民居民宅等闲置土地、房屋,创办的生产加工型工厂(分厂)或加工车间。
危房改造脱贫政策篇民政保障政策篇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1、一般低保家庭:元/人.月
2、有丧失劳动能力、患重大疾病或重度残疾家庭成员的低保家庭:元/人.月
3、有70周岁以上老年人、1-2级残疾、重病患者、单亲未成年人、在校大学生、哺乳期妇女等家庭成员的低保家庭,每人每月增发20%-70%分类施保金。
二、五保供养金标准
1、散居五保户:元/人.月
2、集中供养五保户:元/人.月
三、孤儿生活费标准
1、散居孤儿:元/人.月
2、集中供养孤儿:元/人.月
四、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标准
1、70-79周岁:50元/人.月
2、80-89周岁:元/人.月
3、90-99周岁:元/人.月
4、百岁以上(含百岁):元/人.月
五、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
1、老复员军人:元/人.月
2、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元/人.月
3、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元/人.月
4、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37.5*服役年限)元/人.月
六、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1、一至四级困难残疾人(贫困户、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生活补贴:
(1)18周岁以下:元/人.月
(2)18周岁以上:60元/人.月
其中:四级残疾人必须是低保户。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等级和类别):
(1)一级:元/人.月
(2)二级:80元/人.月
其中:听力和言语类残疾不能享受,多重残疾可享受。
以上两项补贴国家财政供养人员、五保对象不可重复享受。
来 源:长武先锋
责任编辑:尚如琨
编 辑:郑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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