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口镇樊罗村共有5个村民小组户人,其中贫困群众27户71人,总耕地面积亩,人均耕地2.5亩,果园面积多亩。该村立足资源、地域、交通、气候优势,引进农业龙头企业,新建双矮密植苹果示范园,积极鼓励周边村发展苹果产业,利用集聚效应,形成了长武县万亩苹果产业扶贫基地,走上了“村村连片、抱团发展”的新路子,探索出了“党支部+基地+合作社+贫困户”的新模式。
亭口镇三台村共有4个村民小组户人,其中贫困群众18户56人,总耕地面积.5亩,人均耕地2.6亩,果园面积亩。先后引进陕西朗润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长武鸿旭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建立长武旭安光伏发电专业合作社等增收效果明显的专业合作社,积极探索“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党支部+企业+贫困户”等模式,通过入股等方式盘活资源,让分散的资金聚起来,让增收的渠道多起来,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一是村村连片,抱团发展齐“受益”。樊罗村依托便利的交通优势、丰富的土地资源优势和发展果业的后发优势,先后吸引陕西万富果业有限公司、长凌果业有限公司等农业龙头企业流转土地多亩,建成双矮密植苹果示范园两处,辐射带动周边三台村等6个村流转土地多亩,建成万亩苹果产业示范园区,带动周边群众多人(其中,贫困户户)实现“租金”“股金”“薪金”收益,成为助推抱团脱贫的新路径、新引擎。该万亩现代果业示范园将建成集生产、加工、储存、营销、采摘、观光旅游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前景十分广阔,带动作用非常明显。
二是土地流转,土地资源变“资产”。樊罗村在建设双矮苹果示范园的同时,积极动员本村成功人士池博林等致富能人回乡创业,共出资万元成立万山红果业专业合作社,户群众(其中,贫困户19户)通过土地入股果业合作社,签订土地入股分红协议。以1亩为一股,每股元,年终固定分红,并将固定分红的10%作为收益分红。年全村土地入股共余亩,获得土地“租金”20万元,其中19户贫困户收入5.8万元,户均收益余元。整合利用苹果示范园区周边零散、闲置土地,带动2户贫困群众以5亩土地入股建设光伏专业合作社,获得土地分红“租金”元。三台村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主要出资方式,投资入股后转化为股权,入股到陕西朗润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长武鸿旭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双矮密植苹果示范园。1亩为一股,前三年每股年终分红元,并以5%至10%的增幅逐年递增;三年后进入盛果期,按照股份比例发放固定分红,并按照企业效益发放一定比例的奖励分红。截至目前,土地入股到企业多亩,涉及全村户群众,其中贫困群众23户.8亩,年土地流转收入6.84万元,户均年收入元。
三是资金入股,年终分红保“脱贫”。樊罗村按照“财政出资、集体入股、按股分红、收益保底”的原则,在积极借鉴贵州六盘水等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整合贫困户扶贫产业到户资金和特色产业扶贫资金,分别入股到村级果业合作社、光伏专业合作社。村级果业合作社与贫困户签订资金入股分红协议,协议年限为10年。果树生长期的前5年,每年固定分红元;果树盛果期的后5年,在每年固定分红元的基础上,按照入股股金20%的比例返本;光伏专业合作社与27户贫困群众签订光伏发电资金入股分红协议,总投资66.4万元,目前已建成光伏83kw,截至年10月份,共发电kw·h,产值6.46万元,光伏收益在扣除每年10%的日常维护费用外,平均分配给入股股东,户均收益元。三台村将贫困户产业到户资金及特色产业扶贫资金入股到长武旭安光伏发电专业合作社,量化为贫困户持有股份,实行统一经营管理,获利后按股比分红。与38户贫困户签订光伏发电产业资金入股收益分红协议,整合资金84万元,新建光伏kw,日平均发电量度,年收益13万元。前10年,光伏收益平均分配给入股股东,每户年终可分红3多元;10年后,合作社归全体村民所有,光伏收益归村集体所有。产业到户资金入股合作社,有效解决了现金到户不能发挥效益,短线产业帮助贫困户无力经营或经营不善等问题,为资金的持续增收奠定了基础。
四是劳力入股,务工薪金促“增收”。樊罗村积极与驻村企业万富果业、长陵果业等企业协调,与20户32名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签订园区用工协议,实现了贫困户“既做股东领分红,又做工人领薪金”的愿望,年园区务工收入户均0多元,年20户贫困户每户可获得多元的务工收入。截至目前,基本实现了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每户有一名家庭成员有就业岗位,每户都有产业收入。同时,在逐户摸排、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于年4月份成立了建筑劳务队、保洁家政服务队,针对具有劳动力、有外出务工意愿的23名贫困户,围绕提高劳动技能、增强脱贫信心等内容,举办劳动技能培训班4次,组织技能大赛2次,引导村民从土地中走出来,进入二三产业。通过劳务输出,户均收入增加2元。陕西朗润、长武鸿旭农业有限公司分别与46人(其中,贫困户21人)签订劳力入股协议,年终按照技术岗位、务工时长获得务工分红,最高每人年终可获得2.5万多元的分红收益。依托亭南煤矸石厂、西华建材等非公经济党组织,驻地企业为三台村村民提供就业岗位70余个,与6名贫困户签订用工协议,年人均收入达到7元。
五是党建引领,社会帮扶助聚“合力”。积极发挥村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帮扶单位实帮、致富能手带动、非公党组织支持,变“单兵作战”为“兵团作战”。特别是在“三变”改革工作中,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讲政策、搞宣传、跑项目、争资金、搞协调、抓落实,形成了“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党支部+企业贫困户”“党支部+园区+土地流转+贫困户+劳务输出”等多种“三变”改革模式。在党支部的引领下,企业、合作社等各方面聚力扶贫,形成合力。尤其注重分红收益的监督管理,在合作社内部设立监督委员会,由村监委会主任兼任合作社监委会主任,依法保护入股农民权益。
一要突出政府主导作用,正确把握改革方向。“三变”改革,是转变当前“三农”发展模式的一项新改革、新模式、新路子,大势所趋、势不可挡,要持续推进,就必须由政府主导推动,统筹做好项目选择、产业规划、资源配置、资金整合、政策保障等方面的支持,构建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完善交易规则和流程,从制度上为“三变”改革把好方向。
二要保障农民权益,合理配置要素资源。“三变”改革中农民是“主角”,农村是“主场”,要将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作为前提,保障农村产权依法自愿公开公正有序交易,确保“股金”规范透明运行。顺应市场经济规律,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方式,通过市场契约将农民手中的土地、资金、劳动力等要素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发挥最大的效应。
三要发展多种经营形式,积极培育改革主体。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进“三变”改革,培育选准经营主体是关键,经营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农户参与“三变”的权益能否得到持续有效保障。要抢抓乡村振兴战略机遇,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培育经营主体,全面助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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