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

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年5月15~16日进行。现将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年4月15~18日。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   (一)报考幼儿园教师的考生须选择“广州幼儿园考区”为报考考区。

  (二)报考日语、俄语教师的考生选择“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

  (三)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和中职文化课教师的考生(报考日语、俄语教师资格的考生除外)选择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在校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区)为报考考区,港澳台考生除居住地外,也可以选择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区为报考考区。

  (四)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和中职实习知道教师的考生须选择“广州中职专业课考区”为报考考区。

  为确保我区面试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维护国家级考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以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本次面试将根据广州市最大面试承考力设置我区实际最大报考面试人数上限,达到上限后将停止接纳考生报考。考生可以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到广州市内其他未达上限的考区报考。

  二、网上审核。

  审核时间:年4月16~20日。(各考区的办公地点、联系方式见附件1。)

  我市采用“零现场”方式审核材料,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手机端下载并安装“穗好办”APP,手机验证登录后,点击正下方“办事”按钮,进入“劳动就业”专题,点击“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栏目,也可直接在主页面搜索“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进入。点击“开始办理”,按提示步骤完成上传材料操作。

  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只能选择下列一个类别进行网上“零现场”审核材料上传。

  (一)户籍在广州的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像素不大于k)。

  2、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3、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

  4、毕业证书。

  (二)在居住地报考的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像素不大于k)。

  2、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3、毕业证书。

  (三)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像素不大于k)。

  2、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3、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在籍学习证明(学籍证明需有完整个人信息,学籍证明样本详见附件2)和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当年注册信息)。

  (四)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像素不大于k)。

  2、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学位)证书。

  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上传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年4月21日前。

  考生可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审核状态。通过网上审核后,须于4月21日前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网上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3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元/人·次的标准收取。面试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完成报名的考生,从年5月10日起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防疫要求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常态化,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8号)要求,考前14天开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并保留就诊结果备查,具备条件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须出示“粤康码”或“穗康码”并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体温高于37.3℃的考生,须经医疗专业人员研判后,再决定考生能否继续参加考试。

  附件:1.广州市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各考区信息

      2.学籍证明(样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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