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10名领导干部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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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榆林公路管理局第三路桥工程处班子成员超面积配备办公用房问题。

榆林公路管理局路桥三处未严格执行办公用房规定,长期违规为五名班子成员超面积配备办公用房。年6月,榆林公路管理局党委给予该处处长朱庆红党内警告处分,有关问题责令整改。

2.府谷县档案局原局长柴浩民公款旅游问题。

年,柴浩民先后两次在西宁、乌鲁木齐参加“公文写作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期间,分别绕道多个名胜旅游景区旅游,旅游所产生的交通、住宿费用变相在单位财务报销。年10月,柴浩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佳县剧团团长闫宁东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金问题。

年7月,佳县剧团排练室维修工程承包人王某、马某为了感谢时任佳县晋剧团党支部书记闫宁东在工程承包中提供的方便,向闫宁东送礼金1万元,闫宁东予以收受,将其用于个人日常消费。年11月,闫宁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清涧县水利局水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苏卫卫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苏卫卫在负责清涧县政务大厅水利局窗口行政审批专用章管理和日常工作期间,于年4月29日在清涧县政务大厅为该县高杰村镇崖头村采砂场负责人贺某审批办理更换“榆林市河道采砂许可证”手续。事后,苏卫卫违规接受了贺某宴请。年9月,苏卫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宴请相关费用退还贺某。

5.府谷县政府投资和采购中心副主任曹爱民违规操办其女婚事问题。

年10月3日,曹爱民在府谷县城某酒店为女儿办理结婚事宜,办事前一天晚上宴请15桌余人,办事当日中午宴请11桌余人,两天共宴请26桌余人次,其中8名非亲属人员随礼超出规定标准,且未进行事后报告。年2月,曹爱民受到诫勉谈话。

6.神木市尔林兔镇政府市政督查员王志成公车私用问题。

年7月28日晚,王志成私自驾驶市政车辆回老家石板太村办理私事,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严重损毁。年8月,王志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春节将至,为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持续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7.榆阳区法院民四庭审判员刘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刘毅任区法院执行局审判员期间,两次违规收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和消费卡,折合人民币共计元,刘毅还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年1月15日,刘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政务降级处分,违纪资金已被收缴。

8.榆阳区婚姻登记中心会计王利梅利用工会经费购买发放购物卡问题。

年中秋节前,王利梅工作不实不细,违反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用工会经费购买并发放了功能和购物卡相同的提货卡。年1月15日,王利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区纪委监委对婚姻登记中心主任李正亮诫勉谈话。

9.榆阳区法院正科级审判员杨宏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年,杨宏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金,出差中还存在服务对象支付其差旅费用的问题,违纪资金共计元。年1月15日,杨宏宾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收缴。

10.榆林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张建新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问题。

年11月底,张建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委会辖区内某企业董事长吴某某赠送的现金、香烟、购物卡;年9月,张建新主动将以上财物上交至区纪委监委。年1月15日,张建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上交的财物予以收缴。

来源:榆林市纪委监委、榆阳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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