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
年,全市检察人员
履职尽责、奋勇担当
用汗水浇灌辛勤之花
结出丰硕成果
近日,中共咸阳市委政法委下发了关于表彰年度全市政法系统四个“十佳”的决定,对一大批忠诚为民、担当奉献、公正廉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予以表彰。其中我市检察机关10名检察官荣获“十佳人民检察官”称号。
年度全市“十佳人民检察官”
曹宁咸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杨益咸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
李健秦都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孟伟渭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景行刚乾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孙科彬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魏孟永寿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卢雄礼泉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邵利利武功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李改霞长武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事迹简介
★曹宁★
曹宁,现任咸阳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近三年来,办理各类案件余件。其中办理了西安市地铁公司总经理陈某某受贿案、陕西秦岭植物园园长彭某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西安市副市长聂某某受贿案、咸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某贪污、受贿等一些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实际行动,诠释法律的真知、捍卫公平与正义。始终坚持忠于职守、严格执法的理念,注重在法与情、法与理中寻求案件办理的最佳契合点,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年被评为全市卷烟打假先进个人。
★杨益★
杨益,现任咸阳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该同志全年办结案件25件,其中刑事申诉案件1件,民事监督案件24件。民事案件中,不支持监督21件,抗诉2件(1件已改判),发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公开听证案件1件,虚假诉讼案件1件。编写虚假诉讼期刊第2期,办理1件涉及金额多万元的虚假诉讼案件。该同志起草的《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服务全市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指导了全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期间民事案件办理,《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听证指引(试行)》被省院转发。修改的《主动作为、精准发力破解基层民事检察监督难题》工作经验材料被高检院《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刊发。年6月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李健★
李健,现任秦都区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从检25年来一直奋战在刑事办案第一线,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余案,其中大要案余件。参与了秦都检察院受理的14案人涉黑恶案件的全部审查、会商协商工作,其中主办了秦都区首例暴力传销的被告人王某某等15人涉恶案件审查起诉工作,参与办理首起商某某等10人涉恶案件和秦都区首例商某甲等8人涉黑案件的出庭公诉工作,在保证案件办理质量的基础上,督促压缩办案周期,现所有受理的涉黑恶案件已经全部提起公诉,顺利完成了案件清结的工作任务。年,李健同志被评为年度扫黑工作先进个人。
★孟伟★
孟伟,现任渭城区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扫黑办副主任。该同志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58件和审查起诉案件89件,且全年所办案件均未出现无罪判决,认罪认罚适用率96.69%;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案5人,其中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纠正公安机关漏捕犯罪嫌疑人10人,追诉犯罪嫌疑人11人,漏罪1件;发出侦查活动监督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发出审判监督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回复率和纠正率均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件,举行公开听证会1次。
★景行刚★
景行刚,现任乾县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该同志年办理了6起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均被作了有罪判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检察建议书》6份、《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2份、提前介人4案、提出抗诉1案8人(已被上级单位采纳、改判)。年荣获“全市卷烟打假打私侦办重大国际网络假烟案件先进个人”,、、年度连续三年荣获“乾县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年、年被评为“县扫黑除恶先进个人”,所在科室曾三次荣获“集体三等功”。
★孙科★
孙科,现任彬州市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该同志年带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6件82人。其本人在办案中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件,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1件,纠正漏捕漏诉13人。主动在办案中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审慎办理民营企业家涉罪案件,有效促进了企业顺利复工复产。认真落实“一号、三号、四号检察建议”精神,创建“豳风未检”工作品牌,推动建成“豳风未检”工作室,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护苗”专项行动,探索涉未成年人案件统一集中办理新模式,在案件办理中引入心理干预机制并被市院转发为经验材料。年3月被咸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个人三等功”,年10月在被省院评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优秀办案检察官”,年6月被彬州市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魏孟★
魏孟,现任永寿县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副科)。今年以来共办理批捕案件21件33人,审查起诉案件55件90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4.32%,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及法院采纳率均为%,案件比1.09,立案监督比率13.4%,漏捕比率18.52%。监督立案非法狩猎刑事案件9件11人,起诉、判决9件11人,发检察建议1份。《加强立案监督检察职能,助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经验材料被省、市院转发,相关新闻被高检院网站、检察日报、学习强国相继报道。年4月被中共永寿县委、县政府评为“年度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年5月在第二届“永寿好青年”评选活动中被中共永寿县委宣传部、共青团永寿县委、永寿县文明办评为“爱岗敬业好青年”。
★卢雄★
卢雄,现任礼泉县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年,先后办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近百件,其中包括礼泉县公安局侦办的“3.26”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8.18”系列介绍卖淫案等。办理的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共40余人,提出量刑建议法院已判决案件全部予以采纳。在办案的同时,注重通过办案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先后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10余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年度被市院授予“个人三等功”。
★邵利利★
邵利利,现任武功县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该同志年办理的1件涉及虚假诉讼的案件经市院抗诉,启动再审程序并改判,为全市首例虚假诉讼改判案件。向县住建局提出加强社会管理检察建议1份,督促住建局追缴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余万元,作为优秀检察建议向省院推荐。化解行政实质性争议1件,促成行政相对人向县自然资源局主动缴纳了罚款,该案作为行检检察典型案例在全市转发。年开展的“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公益监督行动被市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亮点品牌工作。年、年第二检察部被武功县委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该同志连续五年被县委评为“优秀公务员”,年被武功县委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李改霞★
李改霞,现任长武县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年,共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5件。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试点以来,共办理诉前检察建议案件件。办理的涉泾河流域违法倾倒垃圾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和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案件,法院均已判决,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所达的社会效果良好。办理的泾河违法搭建便桥诉前建议案件和1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被市院评为优秀案例。年3月,被县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年3月,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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