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长武法院亭口法庭运用速裁机制短短十余天时间化解了两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被告陕西精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建设孟村矿井及瓦斯泵、管道建设工程,被告陕西精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被告刘海全权负责此项工程,被告刘海雇佣原告李军、雍伟及其压路机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刘海向李军、雍伟出具了欠条。经李军、雍伟多次索要无果。后李军、雍伟分别对刘海、陕西精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及时通过邮寄方式给刘海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但因被告刘海外出地址不详被退回。8月8日,承办法官便赶赴西安,找到陕西精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但被告陕西精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称该工程结束后,已将工程款足额支付刘海。办案法官出示了原告提供的陕西精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刘海书写的授权委托书及刘海出具的欠条,办案法官辩法析理,阐明委托的法律后果,尽管始终觉得憋屈的陕西精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也明白了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最终,在法官两个多小时的悉心调解之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即履行完毕。(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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