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3号)要求,从根本上扫除黑恶势力,长武县结合实际,及时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措施,突出“三个”重点,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突出扫黑除恶重点
(一)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破坏农业生产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乡恶”、“村霸”黑恶势力。
(二)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仓储物流、生产经营场所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竟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故意毁坏、盗抢公私财物,以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手段,非法垄断建设工地、施工小区沙石子等建材供应的“沙霸”等黑恶势力。
(三)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看管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菜霸”、“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等领域,雇请和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垄断市场,破坏生产、抢占工地、强揽工程、暴力拆迁、强行收取“地盘费”“管理费“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五)在街头、火车站、城乡结合部等人群密集区域及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霸一方和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六)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歌厅、舞厅、洗浴、发廊、棋牌室等公共娱乐场所及高档住宅小区开设赌场、容留和强迫妇女等卖淫涉毒的黑恶势力。
(七)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和“地下钱庄”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八)煽动村民闹事闹访缠访、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采取封门堵路等形武,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的,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九)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境的黑恶势力。
(十)包庇或者纵容黑恶势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二、突出组织动员社会力量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县上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广泛动员。县综治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制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逐企事业单位,工矿学校、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农村村组和大街小巷等醒目位置进行张贴,敦促涉黑恶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形成强大的政策攻势。三是搞好培训。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负责,举办业务骨干培训,提升各级干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能力和水平。
三、突出社会治安面排查管控
一是扎实摸排。县公安局负责,成员单位配合,深入县城社区、农村村组、出租房屋、建筑工地、火车站、客运站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洗浴按摩、发廊网吧、游戏厅等易于滋生黑恶势力的地方,有针对性的滚动摸排,从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信息准。及时发现涉黑涉恶问题,为精准打击奠定基础。二是快侦快办。对发现的涉黑恶线索,公安机关要挂牌督办,成立专案组,固定证据,深挖犯罪,做到快侦快破。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对移送的涉黑恶案件要优先安排,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党委政法委要组织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健全快处、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判“七快”联动工作机制,实现快速有力打击。
总之,要通过3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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