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农业农村系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农业农村系统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严厉打击农业农村领域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查处利益链条,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升农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下发《咸阳市农业局关于组织开展涉农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咸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全市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治理行动的方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农业农村工作部门深入农村、熟悉农业、联系农民的优势,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强力推进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资产管理,我市配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擅自处置、私分、侵占集体资产,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等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确保清产核资全面彻底、应查彻查。同时,防止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清产核资工作小组成员滥用职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问题,建立问题处置机制,确保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市个村全部完成清产核资,清查登记资源性资产.7万亩,经营性资产总额.53万元,非经营性资产总额.49万元,92.4%的村实现财务公开,个村实现集体经济审计,审计金额4.41亿元,开展村干部离任审计件,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程度不断提升,农民集体经济权益进一步明晰。
加大畜禽养殖和生产管理,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大力推动畜禽清洁养殖,村级废弃物源头减量,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防止在畜禽、饲料管理中出现无证屠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违规经营,在养殖畜禽中违规使用添加剂等情况。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农资市场监管行动,印发《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针对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私屠滥宰及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农兽药残留、“瘦肉精”、生猪屠宰监管、生鲜乳质量安全、农资打假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严防在农产品销售和农业运输、农药、种子、肥料及饲料等农用物资和农产品生产加工中垄断农资市场、欺行霸市、经销不合格农资产品等问题。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人,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家,查处问题起,涉及金额22.1万元,责令整改58起。
整治公职人员包庇、纵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行为,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中省市纪委监委决策部署,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在农业信息网站和单位显要位置张贴公布上缴礼金专用账户和举报电话,局班子成员做出自觉接受监督、绝不违规收送礼金承诺,所有人员进行自查自纠,防止农业系统党员干部等公职人员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等问题。
我市还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重点打击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中出现的涉黑涉恶行为,家族或宗族恶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行为,确保土地承包、土地流转政策落地落实,营造良好的农村社会环境。同时,加强农业产业扶贫,出台专门文件,严格防止在产业扶贫项目分配、审批、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方面动脑筋、伸黑手的问题,确保脱贫攻坚如期完成。
市公安局高压推进扫黑除恶“打伞”工作近期,市公安局聚焦涉黑涉恶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围绕“保护伞”认定标准抽丝剥茧,从七个方面着力,强化细节抓落实,严格监督执纪问责,高压推进扫黑除恶“打伞”工作。
启动阅卷复查,摸排“保护伞”问题线索。市公安局扫黑“打伞”办认真开展阅卷复查工作,深入摸排“保护伞”问题线索。重点对年以来破获的刑事、治安团伙案件和重大涉黑涉恶、文物犯罪、经济犯罪、生态环境犯罪等案件进行“回头看”,对年2月底前已侦结的涉黑涉恶案件重新阅卷复查,集中研判涉案线索。
及时跟班作业,发现“保护伞”问题线索。派专人常驻扫黑办,负责联络协调及信息沟通工作,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逐案及时跟进,同步立案、同步调查,从中发现监督干预办案、泄露案情、处理不当和腐败等问题。
深入走访群众,深挖“保护伞”问题线索。各级公安机关紧密联系群众,对一些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到基层一线走访了解案情,鼓励群众积极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提高扫黑“打伞”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通过谈话函询,初核“保护伞”问题线索。针对群众反映或工作中发现的“保护伞”的问题线索,市公安局用书面形式对被反映人进行谈话函询,并对谈话函询的结果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处理意见。
严格依纪依法,处置“保护伞”问题线索。对于初核后发现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确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市公安局将给予纪律处分或下发纪检监察建议,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按照职责权限,移送“保护伞”问题线索。对于发现的党员干部或监察对象涉嫌“保护伞”线索的,属于本级受理范围的问题线索,市公安局立即进行初核;不属于本级受理范围的,按程序将问题线索移交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或有管辖权的单位。
坚持边打边挖,彻查“保护伞”问题线索。各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与扫黑“打伞”一体推进,坚持先打后挖、边打边挖的原则,坚持循线深挖、逐一见底,确保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全部查清。
淳化大讲堂——“扫黑除恶”专题讲座开讲4月11日,淳化大讲堂——“扫黑除恶”专题讲座开讲,省委党校教授、副主任刘鹤挺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专题解读。
讲座中,刘鹤挺运用丰富的法律法规理论和鲜活生动的案例评析,深刻诠释和解读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含义、总体打击目标;扫黑与打黑的区别、重点打击的十二种黑恶势力及线索摸排等法律法规知识。整场讲座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既有理论高度和深度,又能紧密结合实际,以生动典型的事例进行佐证,使听讲的干部深受启发。
通过此次专题讲座,全县领导干部对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有了更加清晰、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
长武: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长武县坚持将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摆在突出位置,瞄准靶心,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今年以来,全县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9件,党纪政务处分9人,目前正在核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条。
县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中央及省、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县委印发《长武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委扶贫领域和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工作实施方案》,派出巡察组集中开展专项巡察,坚持涉黑涉恶线索一事一查、一查到底、专案办理。
长武县纪委监委及政法机关明确了具体部门和人员专门负责日常联系、信息沟通以及问题线索的通报、移送和案件查办情况的反馈等工作,对政法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定期召开查办涉黑涉恶腐败案件联席会议,分析工作形势,研判问题线索,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并就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共同分析、提出对策。遇有重要线索、重大案件或紧急情况,随时召开联席会议会商,确保做到沟通及时、协调有力、步调一致、通力协作。严格落实县镇(街道)纪检工作一体化管理机制,打破管辖界限,整合办案力量,抽调镇(街道)骨干力量集中查处重点案件,配合县纪委监委开展扫黑除恶“破网打伞”专项行动,及时掌握涉黑涉恶监督执纪问责情况。
长武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通过长武公众信息网、“长武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