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决定的通知》(陕政办发〔〕49号)和《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决定的通知》(咸政办发〔〕号)要求,长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取消涉及我县的6项行政许可事项,现向社会予以公布。(供稿单位:长武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编辑:陈肖)
长武县取消6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1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2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3
船舶进出渔港签证
4
设立分公司备案
5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
6
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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