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上看到陕西新浪关于咸阳一校总教务主任持刀捉奸反遭杀害的报道,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个人觉得有必要说明事实真实情况,也请媒体,恳请媒体,尊重死者,尊重事实,尊重法律。
1.该报道称事发当前天,被害人发现其妻子与一名陌生男子在小区附近的一家宾馆开房,前去捉奸导致案件发生。
实情:其妻韩某设局,故意约被害人与其外遇对象见面,解决问题。
案发被害人与其妻子处于分居阶段,案发几天,由于孩子生病,其妻由于在县城工作回家照顾孩子,案发当天早上,被害人已经回学校工作,其妻让孩子给被害人打电话说病情严重,让其赶快回家。其回家后,其妻告诉被害人,李某已来到县城,让被害人与其见面解决她的问题,被害人拒绝与李某见面,韩某接到李某电话后下楼与其约会,并在下楼时告诉被害人,如果他不下来,李某将带刀上来到家里砸家。在韩某下去后,被害人极其紧张,打电话给韩某,韩某拒接,被害人遂给李某打电话,李某在电话上刺激和威胁被害人。被害人被激怒后去找李某理论。出小区后,在马路对面看见韩某和李某。导致冲突。需要说明一点,韩某为离婚,其行为极其恶心,让李某威胁刺激被害人(将上床做爱照片,视频,聊天记录发给被害人,甚至将被害人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老父母住址都告诉李某,供其威胁被害人)。被害人由于考虑到孩子的成长,一再忍让。却没想到导致了今天的悲剧。家中上有七十岁的老父母,下有刚满十岁的小孩,对他们来说,这就是天塌了。
2.报道称被害人是在和李某冲突过程中,凶手抢过被害人手中的刀,刺死被害人的。
实情:被害人是被凶手随身携带的弹簧刀一刀刺中心脏致死。
报道与实情在刑事案件的定性上完全是两个概念.一个是防卫过当,一个是故意伤害。差别如此巨大。且不说对舆论的影响,这对家属是多么严重的伤害。我不知道写这篇报道的记着是从那获取的消息,是故意还是疏忽,希望陕西都市快报,华商报以及新浪陕西新闻网能给个答复。
写在最后:
婚姻的失败,不是一个人问题。错与对,死者为大,被害人与其妻子到案发前还是合法夫妻,在被害人出事后其作为妻子,拒绝出面处理被害人后事,而且态度极其嚣张。其工作单位领导多次联系沟通都没有结果。到今天此时此刻,医院太平间冰冷的床上,亲属没有办法给他办理后事。
我想他有知的话,一定很冷,很冷。不知道你作为人妻,是否能感觉到。
他年幼的孩子到现在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失去父亲。他年老的父母再也没有寄托。他们的天,塌了。
原帖作者:longruoluo默默无闻
亲,觉得本期内容值得分享,盖博士根治白癜风用什么方法